近日,化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到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化州管理部检查工作,并在该管理部召开了专题会议,旨在了解该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的具体情况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探讨进一步深化房改,加快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实施的有效方法。
化州管理部主任陈卫强在向该市人大汇报中谈到,化州管理部自2004年4月成立以来,深入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依法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积极开展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支持职工购、建住房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化州市财政供养的在职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财政拨付。该《通知》下发以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工作取得较快进展,不少单位按《通知》要求及时办理了开户手续,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但从总体上看,缴存单位还比较少,归集率也比较低,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秀充分肯定了管理部三年来在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对管理部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及催缴力度,使得公积金的各项政策逐步深入人心的做法表示认可;肯定了管理部在积极开展政策性贷款,解决干部职工购建住房困难方面所做出的努力。